济南市江苏商会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
为规范和约束党支部和党员的议论行为,确保党员和党支部少犯或不犯错误,更好地发挥党员、党支部的作用、制定民主监督制度。
一、为广泛听取商会党员和会员的意见,每年安排党员和会员对支部班子和党员评议一次。
二、制定党员、会员举报制度,在秘书处设立举报点,由秘书处分管党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。
三、制定信访制度。认真处理好党员、会员及在济南的江苏籍老乡对党支部、党员的检举、控告,做好来信来访工作。
四、落实定期与党员谈话制度。
五、对于党员和会员在评议、举报、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,党支部要定期研究、认真归纳整理,对号入座,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。并把党支部处理会员意见、建议的情况及时向党员和会员反馈。
六、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员和会员,要表扬和鼓励,对压制民主,打击报复的行为,要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中共济南市江苏商会支部委员会
2015年12月14日